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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的初衷,是促进竞争,以让更多新入者争取到资源和机会。事实上也是如此,参与各方大概率都能从中获益。
将目光转向海外,美国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也走过激烈的封杀阶段,但到2017年以后,出于商业利益逐步和解了。脸书跟推特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封杀对峙,亚马逊和谷歌的视频内容都可以在智能硬件设备上播放。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袁玮的观点是,我国互联网平台正处于美国2010-2016年的打架阶段,最终可能也会因为商业利益,通过市场或外部调节,走向和解。
但在老大和老二互通的过程中,“会不会导致对老三和老四腰部和尾部企业产生灭绝性的伤害?如何防止平台互联互通带来的一些新问题?”都需要关注。
对于前一个问题,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陈兵认为目前尚无定论。站在巨头的角度,相互开放是能创造出更大的“蛋糕”的。同时《比较》杂志研究部主管陈永伟表示,破垄断、促进竞争的效应可能并不明显。加布里埃尔·尼古拉斯和迈克尔·温伯格在合作的一篇论文中说明了,即使一个平台复制了脸书的数据,也不能在和脸书的竞争中胜出。
至于后一个问题,一些行业人士认为值得重点探讨。
“互联互通是肯定要做的,政府要制定好游戏规则。”陈兵在一次科技论坛上表示。陈永伟认为,相关部门需要就数据安全、技术安全等问题设立红线,规范平台行为的边界;开放外链既需要考虑用户使用体验的影响,也需要判断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是否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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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微信为例,陈永伟把互联互通里的“数据可携带”总结为五种情况:用户留下的身份信息、聊天记录等,应该是公认可以迁移的;微信根据用户留下的各种信息进行的用户画像和归类等,通常不会被纳入可携带的范畴;但用户在微信上的使用时长、点击数量等,该如何被定性,可能有争议,因为这类数据的形成是用户和应用方共同参与的。
平台开放了,用户体验改善了,数据共享使用、切换平台方便了。但用户个人信息在多个平台之间传送,意味着隐私泄露风险加大,平台数据安全保障难度加大。比如,用户关心的是,获取用户信息的伪装红包和测试、电商平台的虚假宣传等,骚扰甚至窃取用户信息的外链会不会复燃。
互联互通,会不会成为阻碍创新的因素?陈永伟认为“数据可携带”可能会降低平台对数据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互操作”可能会带来搭便车情况,“一些用户较少的平台就会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如何蹭数量更多的巨头平台的流量上”。
与此同时,互联互通之下的巨头平台或能拿到更全面、更准确的用户信息数据,这意味着其对于用户的个性化画像越准确,容易引发新的滥用行为,而用户在互联网上就更加无处可逃,隐私空间越来越小。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在前述科技论坛上也表示,互联网巨头们今日打得你死我活,明日又能够达成协议互相合作的案例比比皆是,互联互通也极有可能形成垄断。也就是说,要避免平台巨头互相开放后合谋垄断。
过去,微信对于外链的管理逐步递进,不断规避部分违规信息的风险。而要放开外链,有行业人士提醒,也可以分阶段、有条件、限范围的试点进行,在探索的过程中找到合适的平衡点。或者,微信可以将打开外链的决定权在用户手上,就如同此前算法推荐的相关管理意见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总的来说,互联互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是大方向,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打破“高墙”需要制定具体规则,以激发平台的主动性,防范数据安全问题,与此同时,一些关键点比如开放外链,在具体实操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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